Thursday, March 12, 2009

自私的事實(七)

深夜回家,林雨陽還為自己的發現振奮時,突然想到:「慣常使用的衝鋒車會不會不止一型號呢?」於是,他便上網搜索資料。果然,衝鋒車總共分三款:舊款的Ford製和另外兩款由Mercedes-Benz製的。林雨陽可以肯定那晚的那輛並不是新車,所以,只剩下舊款的Ford和Mercedes-Benz。

林雨陽為立刻確定衝鋒車的型號而苦無頭緒之際,決定不如碰碰運氣,索性把從口供紙上得知的警車車牌來一次「Google Search」。在輸入欄上,小心地打上「A」「M」「8」「2」「x」「x」,看見數條看似相關的連結,便點擊看看。不知是否正如蔡狀所言,自己真的走運,林雨陽竟然在某一介紹警車的網頁中,看見一輛掛上「AM82xx」車牌的警車,型號為Sprinter 314。再和早前拍下的對相比,林雨陽終可確定。

第二朝,林雨陽的手提一早響起,睡眼看見電話是從蔡狀事務所打來,便強裝精神地應接,和蔡狀秘書約好時間,下午到事務所商談。

蔡狀見面,慣常在下午三時後。早上,林雨陽未醒,轉數較慢。下午,待蔡狀午飯回來,相方的效率也較快。

蔡狀隨即入題:「之前,問警方加索的文件已收到。因為,軍裝警員當時用隨身的手提電話直接聯絡司機,所以沒有call台的對話紀錄;不過,我們仍得到有關該輛衝鋒車的『流水簿』。

有一點很奇怪的是,『流水簿』理應仔細紀錄當天衝鋒車的一切活動,但上面沒有關於此案的事宜。」

「這樣也成事?!」林雨陽想著原來事情可以這麼兒戲。一些旁人認為無關痛癢的小事,可能關係到一個人將來的命途。執法機構如是,司法機構如是。

續說:「昨晚我拍到一張相片,如果跟據PCxxx04的描述,他不可能看見我左手的動作。」林雨陽邊指著相片內的位置,邊向蔡狀講解。

蔡狀笑了。「這張相片很好。比你爸爸之前拍的還要清晰。

不過,我們還得跟謝大狀商量,讓他決定什麼可用,什麼免去。」

在選擇大律師的過程,林雨陽聽過很多意見:找個擅長盤問「流氓警察」的、找個和法官來自同一事務所的、找個說中文的、找個說英文的、找個合乎自己五行的、找個近期經常勝出的。很多選擇,林雨陽也不確定最後找來謝大狀的原因;在決定的過程,他經常想起一句:萬事皆因緣,很多事根本身不由己。既然,安排了是謝大狀,便得相信他。用人不疑,疑人勿用嘛。

為了有兩手準備,林雨陽還未正式與謝大狀會面前,已想好可以以朋友電影公司的名義,向一間專門付責警察道具,名為「新一代」的公司,租借一部警車,作實物參巧。可惜,「新一代」存有Ford製的型號,沒有涉案的那款。甚至連灣仔春園街的玩具店,也只是售賣由Cobra廠製的Ford模型。屢尋不果,林雨陽唯有放棄,只靠相片說明。

******

蔡狀林雨陽坐在接待處旁的座位,等待仍然忙著的謝大狀。不久,接待處的小姐著蔡狀先行入內,剩下林雨陽獨自在外等候。他們究竟說了什麼,林雨陽從沒深究,或許是收費、又或許是討論自己是否真的無辜。

等了約十分鐘,一名穿深灰色、直條西裝的男子從辦工室迎面走近。林雨陽望著眼前的他,心想他不會是謝大狀吧;因為他的年紀比自己還輕,大概廿五六歲。

男子說:「你好,麻煩請跟我來。」

「勞煩了。」

進入辦工室後,經謝大狀介紹後,得知西裝男子是他的學徒布萊頓林雨陽仍然覺得男子很面善,是否朋友的朋友。想了又想,終於記起自己曾在雜誌看過他的照片,布萊頓是城中粉紅富豪的公子,正跟謝大狀實習。

林雨陽較早之前已寫好一份事發經過讓謝大狀預先閱讀,所以會面的時間內,花在討論案情的篇幅不多,不過謝大狀還希望與我核對一次所有情節。

林雨陽問:「之後,回警局的情況,要不要說。」

「好的。」

林雨陽開始憶述離開現場後所發生的一切。

******

「回警局的車程中,我坐在第三排,最左的一邊,PCxxx04坐在我的右邊。便裝8xx坐在中排的左邊位,倒轉身,目不轉睛地看著我。而沙展則坐在司機旁的位置。

Wednesday, March 11, 2009

自私的事實(六)

從得悉被正式落案起訴,到審訊當天,前後共五個多月。期間,林雨陽和家人、朋友來來回回,由案情到律師等,談了數百偏;林爸爸主張聘用專責刑事案件的資深大律師,但他的好友 -- 占士.蔡 -- 即答應接手此案的事務律師卻下不定主意。一來,若起用資深大律師,費用至少也需二、三十萬。因為除了資深大律師外,也得同時聘用一名大律師作副手。二來, 占士.蔡 認為案件的關鍵不在大狀的資歷,反而是証人的口供和法官的態度。

蔡狀個子不高, 但六十多歲的他,腰骨還是直挺,上班時總愛穿三件頭西裝,而左右兩手均配戴黑黑啡啡的密臘。開會或思考時,總愛用母指與食指夾著密臘,一粒一粒的慢慢向下轉。密臘是手鐲,永遠轉不完。正如,案件多的是,沒完沒了,既然這一刻還未退下,便必須全力以赴。

最初聽到此案時,和其他熟悉法律的從業員一樣,蔡狀也抱悲觀態度。理由是法官偏向相信執法人員,而且,出乎林雨陽意料之外,他說:「現在很多法官也不再奉行『疑點理益歸於被告』這回事。」就是他自己,也法晦氣,十多年來不再接手同類案件。

蔡狀決定擔起此案的原委,大概是和林爸爸那超過三十載的友情。及後,他看過警員的口供紙,鬥心再起,越戰越勇,至少林雨陽是這樣認為。

林雨陽不諳法律,所為的認知來自閒時看劇看戲,和三十年有多的一般常識;蔡狀又是老行專又是前輩,於他那酷似電影《法內情》所見的舊式事務所內,為林雨陽解答了不少疑問。

「他們不需驗手指模了。他們有那被驗出載有微量的甲基苯丙胺(即「冰」)的破爛試管,和証人指証便足夠」……

「這類案件非常簡單,有人証和物証,被告很難脫罪,但今趟卻有那麼多枝節」……

「你傻的。要求主動回警局,若是早廿年,你給人熔了也不知為何」……

「你也算走運,撞正的警察遜得很,做手腳也錯留百出」……

林雨陽當然明白蔡狀的意思,因為他自己可以當天發誓,肯定警察們所說非真外,更重要是他們的口供跟本不合常理。

PCxxx04說,在他未上前截查前,林雨陽已經看見他們於對面馬路巡羅,及後還急步離開。有好幾次,當朋友聽到這,他們也頓時皺眉諤然地問:「丟在警察車廂內?」那些人包括某政黨黨魁。

PCxxx04一口咬定自己看見林雨陽從褲袋「取出一支透明狀,狀似試管物體,內有微量透明粉末」,後知物體約長4.5厘米。但任何人能在暗黑的車廂中,不足一秒的時間內,若能看得這麼清楚細緻,那人一定戴了「巴布亞新磯內亞2038年出產的液精體音速補獵顯映眼鏡」。況且一支萬秀雷敦潤唇膏已長7厘米,莫說成年人的手掌,小童也可一手把它遮掩。

那試管物體被踏至分成兩份。第一份是破爛的玻璃片,第二份是相對完整的試管底部,即沒有開口的一端。不過, 這樣的描述也不正確;林雨陽看過證物,試管的底部有一個原裝的小孔。若試管內藏粉末,而又被放於褲袋,粉末必定滿佈褲袋。這點被否定了。

四名警員於口供中陳述的時間異常地一致,明眼人一看便肯定他們互相「參巧」。他們同稱「21:47」第一眼看見我沿些利街轉到荷里活道;「21:53」由便裝8xx整理車廂;「21:55」宣佈把林雨陽拘補。時間敏合本來不足為期,但也不至於全隊警察的時空和現實一同轉移。

林雨陽事後致電電話公司索取8月3日的通話紀錄。紀錄顯示「21:52」、「21:53」、「21:54」正是他和馬克斷續共三次的對話時間。

手錶的快慢本是常事,但四名警員同一時間出錯,而出入竟有六、七分鐘的差距,這不是「夾口供」還可算是什麼?

PCxxx04自稱於林雨陽登上警車之時,他站於其的正左後方,所以能清楚看見林雨陽的手部動作。 他雖由事實的右邊,說成現時的左邊,但蔡狀和法官等人不在現場,於他們而言,這是活生生的羅生門。林雨陽當然明白此目擊的過程,是非常關鍵的舉証點子,奈何他一時間無能為力。

香港除了儲備多,警隊人數亦多。一天晚上,林雨陽回辦工室途中,看見一警車在街上待命。當時有數名警務人員在內,門並且完全打開。林雨陽頓時停步,仔細觀察,終於讓他發現PCxxx04的漏洞。

原來警車車門在完全打開的狀態下,於同一直線望,門還是會把第三排坐倚遮蓋。按推理,如果PCxxx04當時是站在林雨陽的左後方,他的眼睛和林雨陽的左手之間,便隔著趟開的車門和車身。想到這類,林雨陽立刻拿出手機拍下眼前的論據。

看著手機內的相片,林雨陽泛起一陣微笑,心想著明天便第一時間通知蔡狀

Tuesday, March 10, 2009

自私的事實(五)

荷里活道稱不上熙來攘往,晚上時份,那些在42到46號的店舖亦已經關門,所以不很光猛。突然,林雨陽從自己的左後方,聽到一把聲音,他隨即轉頭向後望。原來不知在什麼時候,在林雨陽背後陰暗處,亦站著一名穿著一般上街服的男子。由於男子站在靠牆位置,林雨陽看不清他的樣貌,但還可意會他正向軍裝警員說話。

男子低聲問:「什麼事?」

警員一瞼不肖地回答:「查身份證;要求返警局去。」

男子作了一個錯諤的表情,沒有說話。同時,軍裝警員亦拿出自己的手提電話,吩呼電話裡的人,驅車到荷里活道約42號的街段。沙展像帶點挑戰的說氣問道:

「你剛才於電話中的對話說到『 又是那些』,是什麼意思呢?」

林雨陽爽快地回:「因為之前也曾試過查身份證,我要求返警局。」

沙展無語。

四個人在街上等候,沒有對話。低沉的氣氛,三對不友善的眼晴停留在林雨陽身上,他卻坦然自若,雙手緩緩下垂。站在他左旁的便裝警察提醒說:「不要把手放近褲袋;放於身前吧。」林雨陽不語,照做。

一輛平治製的警察衝烽車不消兩三分鐘便到達,右面車門剛好停在兩排圍欄中間的空位。四人慢慢面迎車身走去。

林雨陽的左邊,企著便裝警察,右邊是軍裝警員,而站在最右的沙展,在繞過車頭登上前排乘客座位之前,趟開警車車門。

咭~嚓~𠾐~~~~~~

車門打開......

******

PCxxx04、法官和控辯相方大狀各自收執一張衝烽車的平面圖。這份圖是便裝警員8xx於事發當晚,親手繪劃,上面清楚顯示車上的三排座倚,和於最後方放置裝備的空間。最前排有兩張座倚,分別購靠近左右兩旁;中排兩個座位,設車廂的中間位置;後排的四座位,由車身的左到右,剛好橫誇整個車廂。

「沙展吩符便裝警員8xx先上車整理,整理好,我便示意被告到車廂後排,最靠近另一面車身的座位坐下。」PCxxx04如是說。

「跟著呢?」主控追問。

「踏上車後,我看見被告左手伸入左面褲袋,然後手拿著一支類似試管的玻璃物,拋到地上,然後用右腳踏碎。」

如果這是一場戲,林雨陽知道自己應該立刻站起,然後憤慨地指著作供者,大聲疾呼:「法官大人,佢講大話!佢講大話!」唯此刻是最真實不過,一個真正發夢也想不到會降臨自己身上的遭遇。林雨陽不會按法庭戲的演法,他只默默地回想當時的情況。

****** 差不多同時間,站在林雨陽左邊的軍裝警員示意他走進車廂,便裝警員8xx由林雨陽的左邊,略過前面先行上車,而在他踏步上車之前,林雨陽還主動問他雙手應該怎樣放,便裝警員8xx輕聲回答道:「放在身前便可以。」

林雨陽隨即按吩附走進車廂。想不起是左還是右腳先起步,但當他全身進入車廂的短短一剎那,他澄明聽到幾聲玻璃與鋁製地板接觸的清脆聲音,從右邊腳下傳來,緊接便是「嚓」的一聲。

他意識到自己的右腳,踏碎了細小的玻璃物。

林雨陽為免節外生枝,沒有立刻低頭望;反正不出一步便到達座位,他選擇坐下來,才回望地上的東西。

林雨陽跟PCxxx04同一時間注視地上的東西,由於車上的燈光不足,林雨陽一刻間也看不清地上的什麼。PCxxx04用責備聲說:「這些是什麼?」

「我怎知。東西又不是我的。」

PCxxx04凝望多兩秒後,跟先後已坐下於第一和第二排座位的同袍說:「有情況。」

沙展和便裝8xx下車走到PCxxx04的身旁,其中一人用裝物袋手執地上已破爛的物體,然後三人私私細語。未幾, PCxxx04將那被拾起的東西放到我面前,問:「你掉了什麼東西在地上?」

明顯,這問題帶有指控性,林雨陽必須肯定地否認,說:「東西不是我的,你不要『屈』我。」

PCxxx04語帶諷刺地重覆「不要『屈』我」,又回頭跟同袍商量。座在車廂內的林雨陽心知不妙,提醒自己保持鎮定,既然「行得正企得正」,沒有擔心的必要。林雨陽還未來得及思前想後,PCxxx04已經兇神惡剎的走到他面前說:「現在拘捕你藏毒。」

Monday, March 9, 2009

自私的事實(四)

「先生, 麻煩拿出身份証。」

右手拿著Iphone的林雨陽因還在對話中,即時反應便說:「等等,讓我說完兩句話。」

然後,對著電話另一邊,他說:「不講了,查身份證。」

透過電話筒,馬克隱約也聽到軍裝警員的說話,煩厭的說:「又來?!」

「是,又是那些。再回電吧。」林雨陽掛了線後,回頭面對著警員說:「不再這裡弄了。我們回警局吧。」

林雨陽是個怪人,常常不按一般人的想法出牌;為了原則,他可以做一些損人也損己的事。查身份證便是一例子。他有過這樣的一個經驗:「藍帽子」在街上要求出示身份證,他要求返警局,「藍帽子」答應後又食言,他便到警察投訴課投訴。

事實,林雨陽從不否認自己「心腸壞」。既然警察獲準在街上隨意向市民截查,他亦有行使自己權利的自由。況且讓那些判斷錯誤的警務人員,因要動用警局內的報案室,額外填寫文件,也是他們學習的機會。更重要的是,「查身份證」是一項非常不禮貌的舉動。這行為完全建基於「不信任」之上,是統治者彰顯權力的霸道。

美加歐洲等地從不做這些工作。香港警察獲權截查市民是基於往時有大量來自中國內地和越南的偷渡客,而身份證就是擁有香港居留權的憑證。但今時今日,特區政府和零售業界,還嫌自由行的配額不夠,內地人來港,多多歡迎。

雖說截查身份證能防止罪惡,但這麼多年來,警察部門有否公報每年在街上截查的次數,當中有多少成功阻止罪惡發生的個案,而多少又是怪錯良民,誣辱良民?

想到這裡,林雨陽更加肯定自己的要求。

聽到這樣的答話,警察顯得有點錯諤。那要求出示身份證的軍裝警員如是,站在他左旁的沙展也如是。

沙展於是開口問:「先生,貴姓?」

。」

林生,如果你覺得尷尬,我們可以找個陰暗位來做的。」

林雨陽清楚明白自己要求到警局進行整個截查的理據和目的,斷言拒絕。

******

時間已是早上的十點多,法庭內各人繼續留心聽著謝律師對PCxxx04的盤問。

「警員,你在較早前提交的口供紙和剛才控方律師的答辯中,均說到你在荷里活道看見於對面馬路出現的男子便向同僚表明自己思疑他藏毒,所以上前截查。你是基於什麼原則作判斷呢?」

PCxxx04平靜地說:「因為那裡是酒吧林立的地區,加上被告於對面馬路曾東張西望,看見我後,更加沿相反方向,急步離去。」

些利街的盡頭是荷里活道,兩者成90度直角。任何人沿些利街直落到達荷里活道只可左轉或右轉。

謝大狀問:「你是看見被告從些利街步行到荷里活道嗎?」

「看見。」

「你聲稱被告看見你後,立即轉左急步離去。既然他是向左轉,而不是掉頭步上些利街,何來你竟說他『沿相反方向』離去?!」

「……」

「警員,讓我再問。於你向被告表明思疑他藏毒,所以要求搜身,難道之前,你沒有說其他?」

PCxxx04猶豫了一會,說:「有。查身份證。」

「那為什麼在口供紙和控方律師的詢問中,你也沒有道出這真相呢?」

「我忘記了。」

和那些在電視劇出現的律師相比,謝大狀說話的速度明顯較慢,聲音也平伏得很。

謝大狀續問:「你第一眼看見被告的時候,他是否在通電話。」

「好像是按著電話似的。」

「那他是用哪隻手拿電話的呢?」

PCxxx04斬釘截鐵地說:「左手。」

林雨陽心說:「右手呀,死蠢!」

「那他是那時將手上的電話從左手交到右手?」 謝大狀問。

「沒為意。」

聽到「沒為意」三個字,林雨陽不禁怒火中燒。「剛才你不是曾自豪地向控方律師說一直也在留意我嗎?」

Saturday, March 7, 2009

賽後檢討《蕭鼓聲中(特別版)》

做過《蕭鼓聲中》的主持,節目不及想像中幟熱,但只再想真一片,昨天的戲軌實是意料中事。

畢竟老蕭只會句句帶骨,頂多做到直斥其非,也絕不會對著客人指手劃腳,破口大罵。

至於柯德莉,雖不至read her like an open book,但畢竟跟她交手兩年,試過「圍揪」也曾「單打」,大概再問也會知道自己將得到什麼答案。所以,昨晚我很少追問,盡量簡化問題,免她有太多「石頭踏腳」。

事實,我不肯定她是有心定無意,但她總愛用另一角度吸收你的問題,然後回敬一個似是疑非的答案。她不是官員般的耍太極,但假如我是老師,她是學生,我一定在試卷上寫「離題」。

作為一個主持,不能太客氣,亦不能太強悍。面對何民傑的「連環發炮」,真的有點不知怎樣叫停。但對於公民黨的發問,自問到位,反正再追,也是徒然,而時間只會越少,但求老蕭柯德莉的回答中發堀虛位。畢竟我對數字絕不敏感;財政預算、金融經際絕不是我的強項。如是,我當初便不會加入公民黨

社會需要多元聲音,不能夠強迫別人相信自己的一套,明白別人的決定是經過怎樣的思考過程便足夠。同意就說多兩句,或投他一票。不喜歡又可拍拍「蘿柚」,何必執著。記得曾經在Email中,寫過這樣的一句給柯德莉:「I don’t always agree with your decision, but I understand.」

縱使離開,我仍然相信四大狀是好人(我只是說大狀,是四而又不是五)。只是好人,不一定做好事。就像今次的財政預算,他們首推綠色經濟;這意念值得舉手支持,不過在任何時候也可進行。在現在百年一遇的經濟難關,我們需要更「快、準、狠」。任何成功的行業、機構也要時間才能成形,綠色經濟真的會「一擊即中」嗎?一定不會。

人心惶惶的年代,沒有多個人喜愛改變。宜守不宜攻的情況下,重點是怎樣保住現存的公司、職位、信心,而不是開拓新領域。我看不見政府做到,更不見泛民做得到。

按此收聽《蕭鼓聲中(特別版)》節目重溫

自私的事實(三)

由開庭前已坐在庭外的PCxxx04從走廊緩緩步入法庭。庭警示意他走向證人作供的座位,即法官的右前方,控辯相方律師的左前方。

座在謝大狀身後的林雨陽目不轉移地看著他。約五呎九吋高的PCxxx04,短頭髮,皮膚黑黑,樣子沒什麼特別,唯一較林雨陽深刻印象的是他那較凸的眉與權骨。倒是林雨陽兄、嫂的形容最貼切:「座在走廊那群人中,最樣衰的那個嘛。如果他不是穿上警察製服,你說他是賊人,我定當相信。」

PCxxx04是好是壞,林雨陽並不關心。望著那個當差超過十年、令他從此絕不相信香港警察的警員,林雨陽沒什麼怒火,不知怎的,還泛起一陣可憐的情感。一些人為了建立自己的能力與威信,靠不著自己的實力,只好隉造事實,謊話接謊話。很可悲。

沒有宗教信仰的PCxxx04宣誓後,便坐下。主控隨即向他發問。聽著PCxxx04開始講述他的故事時,林雨陽亦同時回想去年夏天的一個星期日晚所發生的事情。

******

「Here you go. Good night.」站著櫃檯後的接待員,遞過會員卡給林雨陽後說。

「Thank you.」

接過check-in時留於櫃檯的會員卡後,林雨陽隨即把它放入褲袋。

一步出位於些利街的Pure Fitness,熱氣立即湧來。雖說是接近十時的夜晚,但畢竟正直炎夏;夏天的香港,加上高樓大廈處處皆是的中環林雨陽倒慶幸那天自己只穿上一件背心和一條短褲,踏著一對Nike運動鞋,沒攜任何袋子,兩手空空,轉左離開,往荷里活道方向走去。

大約一小時前,林雨陽由寓所駕車出發,一如往常,把車子停在荷里活道伊利近街的7-Eleven門外,然後步行分多兩分鐘,到那他過往四年出入接近四百次的 Fitness Centre。

那晚他做過運動,汗水和壓力排出體外後,身體和心情也活像輕了;沿著剛才走來的路線,折返原地取車回家。心想著,那間沒有他最愛的可樂思樂冰售賣的「7仔」,還有檸檬味的Gatorade,可作補嘗及補充。

還在些利街行走的林雨陽,忽然想起自己並未吃晚飯,亦不妨找個朋友作伴。和自己一樣食無定時,沒人需陪,身只由己的人選,林雨陽第一個想起好友馬克。事不疑遲,趁還未取車前,立刻致電,免了路短話長,取車後還在商量,不能立刻起程的可能。

嘟…嘟…卡…

「在哪?」

「阿一處。上來吧,很多人在此。我們一伙人剛在家弄飯。」

「上來呀…」林雨陽明顯還未決定。

「快點吧。還有些豬…」

「喂,喂。」

電話斷了線。

林雨陽只好在撥電回覆。還未來得及按完八個鍵,Iphone嚮起。來電顯示馬克的號碼,隨即按那綠色的「Accept」鍵。

「 喂,喂。」

怎麼的還是沒有回應。右手拿著電話的林雨陽,將Iphone從右邊耳朵拿到面前。一看,發覺電話從未接通。原本,心情輕鬆的他又被那些斷斷續續的對話激起xxx的心;不耐煩的他於是再撥。電話另一方又再傳來馬克的聲音,

問:「幹什麼?」

答:「我怎知道?!你那處有誰在呢?」

馬克開始數著名字。逐一聽著,林雨陽慢慢放心,因為那些朋友總算熟絡;如要他面對一群不相熟的人,林雨陽定必選擇回家。當他正想開口說「OK,現在來。」之際,突然有人再他的右後方,拍他的膊頭。林雨陽隨即回頭一看,發覺是一位約五呎九吋高的軍裝警員。

Friday, March 6, 2009

自私的事實(二)

第二次踏足區裁判法院十二號庭,碰巧是農曆年初四。新正頭,入官門,少不免有人感覺不安。林雨陽倒沒所謂,心想如一:既然事情可發展到如此無稽的地步,既來之,則安之。可是林媽媽卻有點不自在,在得知日子的一刻,還不怕在言談間的語氣及表情顯露。就是她的反應,又弄來林爸爸的回敬。

於外人前,兩人總算收斂。林雨陽把事情看在眼裡,又是內疚,又是不悅。這些場面,他一早預見;亦是為了避免這些,他從一開始便不願告訴家人。

代表林雨陽的大律師姓謝大狀不很高大,但身型還算健碩;加上黑實的膚色和沉厚的聲線,謝大狀為各人增添了一份安全感。於早上等待開庭的時候,少了第一次的緊張氣氛,大家還在輕鬆對話。

「程序是這樣的:控方首先作供,然後法官會裁決起訴是否成立。如成立,你便需考慮是否願意作供;而我覺得你應該。」

「沒有問題,我不怕作供。」林雨陽二話不說。

「那你預計控方作供需時多久呢?」

「不確定,要視乎他們的口供怎樣。現在控方的列表證人有四名警察,我想我會傳召兩或三名。那名司機,從他的口供紙中,看不出什麼特別,有省掉的可能。但我想最快,也要待下午後才到你。」

「明白。」

******

「Court。」庭警在聽到一下敲門聲從法官專用的木門傳來後說。

於庭內的十來廿人隨即站起,然後眾人的視線均移向那道剛傳來聲音的木門。木門打開,一位身穿黑色長袍的女仕,兩手空空向那張有高高倚背的座倚走向。眾人點頭後坐下,剩下林雨陽獨立。

兩個月前負責此法庭的暫委裁判官相已被調到另一崗位。林雨陽雖然早在開庭前一晚,從網上的《審訊案件表
》得知審理此案件的是一位女法官,但從沒想到她的外貌如此年輕。 眼見面前的法官,和印象認知的,有點出入。女法官的頭髮電了小波浪,稍稍過肩;從外表推斷,年齡大概三十六七。有三十六七便沒什麼值得驚奇,因為只要執業六年的,律師便有當裁判官的資格。

林雨陽此時想到的不是法官的資歷問題,心念一轉,他竟然想起早前在一本運程書中,作者提及他今年的貴人是女性,然後心裡鬼馬地暗笑了。

控辯相方同意案情後,控方傳召第一名證人,PCxxx04,那位聲稱看見林雨陽從褲袋中,拿出一支管狀物體,然後丟於車廂內踏碎的警察。

Thursday, March 5, 2009

自私的事實〔一〕

2008年9月18日 陰

林雨陽,現在控告你於2008年8月3日管有危險藥物,你認唔認罪?」

「我不認罪。」

「我現在將案件排期到2008年11月27日上午9時半於第十二號繼續。」

******

2009年1月30日 晴

除了提堂那天,今天已是第三次到東區裁判法院。

第一次,第十二號庭需要處理多於一宗案件,而案件又比預期要長,林雨陽等人被逼白等了整個上午後,接受暫委裁判官的吩附,到另一法庭,擇日再審。

法庭內,官有無上權威,說過便是。林雨陽和兩名律師,跟前來旁聽的家人和朋友只能裝出無奈的表情;然後,一行十人只好移步到另一樓層,等候安排。在庭外等候時,四位控方證人亦隨後到達。他們選擇了靠近牆的一排座倚。

望著坐在倚上的四個人,林雨陽的姊姊開始說起當天報紙頭版大篇幅報導的新聞:

「淫獸CID 
警署內強姦報案人」

正好站在她旁,同樣穿得一身貴氣的老太像事先排練好似的,緊接對白。兩個女人,合力發功,一時間同一樓層,活像只得她倆存在,縱使兩人不伸手亦可觸及對方,聲音依然越放越烈。

兩個女人正在口部法功之時,亦不忘用她倆的凌厲眼神,怒視座在倚上的人。那四人垂下頭,目無表情,默不作聲,呆望地板。而膠製的地板正好反射天花板的白光;望著地面反射的燈光,隱約看見自己,看見自己穿著的那套代表正義的制服,心裏想著什麼,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

Sunday, March 1, 2009

Well done. Very rare.

張栢芝有大台唔揀,選擇喺有線告白,証明她有多愛cable。跟陳生一樣,有人愛,有人恨; 單看以下的合成, 你便知有人對有線的怨恨。

另外,在《Times》看見一條非常出色的廣告tag line。
It's for a steak house.
"How do you want your steak to be done?"
"Well done."
"Very rare."
It's very rare to find a restaurant well 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