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 Sorkin 的手法向來寫實,而且資料收集詳盡,今次更於劇本中加插大量真實新聞為故事背景,非常有趣。
節錄了《The Newsroom》內一段高層會議的戲份;集團大老闆向 Will McAvoy 的直屬上司正面交鋒,要求他們於節目內對集團生意上的朋友「留手」,否則便會判 Will McAvoy 「死刑」,罪名是「人格破產」。
一個人是否罪名成立,從來也不是取決於疑犯有否犯法,而是法官是否相信。而「第三類法庭」的法官就是市民。
以上的情節有點像DBC吧?!
I am not implying anything here. Well, but this happens anywhere, even in a country with democracy.
要「玩嘢」其實有很多方法,只是「要玩嘢」的人欠缺耐性;在香港更可明目張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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