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4, 2009

可愛過的

我在想:其實我不愛生命,無論人類和動物。

原因簡單不過:我自私。


我不會犧牲玩樂時間,回家餵那頭悶極在家發吽的小狗。

我不會容忍僅有的睡眠時間,被那頭吠個不停的小狗甦擾。

我不會放棄與好友相聚的機會,回家為那頭臭崩崩的小狗洗澡。

我不會甘心放棄自己的心頭好,花錢在那頭孤零零小狗的衣身住行上。


大概上述這些只代表我不喜歡寵物;對於自己的人生,還是熱愛。因為:


我享受在沙灘接過溫暖的陽光;

我喜愛在大解時在facebook上留言;

我欣懷時間花在一本好書上;

我愛好沒有夾雜喧嘩的浪濤聲。


生命中,風光無限好;可是以上的快感,只有在你有能力時才能享受。例如:你得到一份穩定收入,不用擔心上網服務被終止,又或者,你含著金鎖匙出世,可以無時無刻走到沙灘邊嘆日光浴邊聽浪濤聲。簡單點,若然你身無一銀,那些熱愛生命的事情只是空談。


你要賺到金錢必須做做做,還須求蒼天大發慈悲,賜你一個健康身軀讓你享受那些你所喜好的,否則你只有在痛苦中虛渡。


我們每一刻都在倒數,從來也是在限期前,苦中作樂。


不過既然已經存在,我們可盡一己之力,把已成定局的,做好一點。就算明知人生實苦,還努力為這僅有的光陰加添色彩。如果你能夠這樣想,這便懂得尊重生命。


你應當感激水源的存在,讓生命得以延續,你應珍惜用水。你感謝臭氧層的出現,過慮過激的紫外光,你應少用膠袋。


有了,便小心保護,不刻意破壞便好。


但對於那些刻意製做的多餘物,便應有明確的態度。努力讓多餘的不製做更多的多餘。

你說你喜歡小狗,那你應當去領養,而不是花一萬幾千,到寵物點購買。你在買那頭你認為可愛的時,有沒有想過在它背後,有多少它的同伴因為不可愛,不好動,不年輕,而被人活活殺死。


朋友到寵物店買狗,買了一隻沒有太明顯淚線的魔天使而沾沾自喜,還讚它是世上最可愛的。其實,它只是喜歡一頭沒有淚線的小狗,而不是小狗,更談不上尊重生命。到寵物店的人和到「玩具反斗城」的人沒分別,同樣是揀選自己喜愛的,然後付錢走人。分別是,在「玩具反斗城」買的小狗,不會有一刻感到被違棄。製做過程中,若有差池只是犧牲了幾塊布,幾立棉花,幾度電而已。


生意人發覺越多人「買生命」,便會「製做」更多生命讓人購買。那樣,無可避免繼續有「次貨」被違棄。


我討厭人買狗。若你認為自己真的愛心爆澎,那請你到這裏幫助那些曾經被人認為可愛過的繼續生活。


1 comment:

lapinou said...

我也討厭人買動物

養了動物之後 我更感到人間有愛
動物無條件地給愛 不問回報
可能我養的是貓 不用放

你說 明知人生實苦
其實你去認為人生是苦就更苦
我不覺得人生苦呢 有HEALTHY的身體
能夠見到咁多美麗事物 不苦 知足就不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