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30, 2009

粗言後的新選舉

社民連三佬,在議會內粗言連珠,一說不可收拾;亂口發射,連自己陣形內的卿姐也無辜被轟。


社會議題外的花邊議題更見精彩,難怪於同一日,聽到兩種截然不同的回應。


的士司機說:「『扑街』是俗語,是有點粗,但未至於粗口;大家講講吓就變成俗語啦。『吊吊fing』肯定重粗。」

髮型師與客人說:「不知所謂,教壞細路。你睇吓佢,遲啲又會話被人政治迫害。」


香港真的是個多元化社會。


議事規則有議會內專責的委員會負責,但議會外的事,就由政府主導,例如:選舉方法。


現時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採用《比例代表制》。此制由1988起首次使用,至今超過廿年。比例代表制的後果令議會四分五裂,不能由單一政團主導。當時落實的決定,有利港英政府施政,而那時處於弱勢的親中陣型也樂於接受。


時移勢逆,親中陣型的選舉機器已迎頭趕上,近乎無堅不摧。而從來缺乏金錢、人手及組織的民主派,於近年選舉時時望天打卦,依靠幸運之神的眷顧。


08年的選舉,民主派有效摧毀了對手的票站調查機器。雖然成功,但若然仔細觀看親中陣形的得票分配,那種準繩真的令人瞠目咋舌。以港島為例:曾鈺成葉劉淑儀分別得票61,073及60,417,相差不到700票,分票空前成功。此結果代表他們已經完全掌握自己的票源,調配自如。


相反,民主派從來不甚知道自己的支持者在哪,分票的成效很微。再加上,一向支持民主派的選民也很「自我」,不會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叫他投誰,他們便照跟。


所以,政府很有基磋放棄沿用多年的《比例代表制》,而改行其他選舉方法如:《多議席單票制》。從剛才例子分析,如果將曾鈺成葉劉淑儀共得的121,490票,平均除四,即每票可得30,372票。08年,公民黨的第二席(余若薇)只有30,362票。如那年是《多議席單票制》, 余若薇便會出局,港島就是三三之分。不要忘記何秀蘭也只有30,887!很險!況且,在《多議席單票制》下, 有大量選票將落入余若薇等政治明星手中;當政治明星獲得遠多於「需要」的選票,此消彼長,其他同陣型的候選人的得票率將相應下降。這情況對民主派更為不利。


《比例代表制》容易讓只有大概10%的小型政黨如社民連入局;議會越是分裂,對政府的施政越不利。陰謀論地推敲,曾陰權甘願冒險押後推出政改方案,或許正是研究《多議席單票制》的可能。


政府在極度希望社民連絕跡議會的情況下,推出《多議席單票制》肯定得到親中陣型的支持; 而民主黨公民黨也有贊成的誘因,因為他們同樣處於政治光譜的相對較中間位置,在《多議席單票制》的制度下,得票一定比其他蚊型而且激進的政團多。當社民連的人越少,代表他們的自己人越多,何樂而不為!

Friday, March 27, 2009

尊重

傅潁《勁歌》勁走音,成為不大不少的娛樂消息。八卦雜誌,大字標題,網上民眾,落力恥笑。
我不肯定大家是否只為嘲笑,背後有否憤惱?
我有。
歌手走音,不是什麼新聞,理應見怪不怪; 但問題的重點是:有些情況,你知道只是歌手偶爾跣呔:可是場地的音響,或是連續工作所導致。這種情況,可以原諒,因為縱使某些句子走音,演出內其餘部份還有欣賞的地方。
但傅潁的個案,真的不能體諒。走音不止,整個演出像拉牛上樹,沒半點可取; 聲、色、藝其中的聲和藝,是有客觀標準的,我們可完全否定傅潁擁有這兩範籌;剩餘的色,只有主觀判斷,但我個人同樣否定。
主角事後大約表示她會努力改善,請大家再給機會等說話。以為謙虛有禮的態度就能過關;對不起,作為受眾,我不能接受:警察犯法,則師沒牌,騎師不懂騎馬...
歌手唱歌完全不及格,為什麼能繼續擁有如此身份?!我看傅潁回應此事的態度,只有是退出樂壇,不再以歌手的身份露面;直至有一天,她有所改善,再重投歌唱事業。
明白自由市場的定律,若果唱歌不濟,自然沒有銷量,繼而被淘汰。但我不是從這角度考慮,我想到的是要尊重自己的職業,尊重歌唱行業!
事實,Paco還當有責任;明知歌手水準不達標,還為她們爭取演出機會。我真的很想問Paco:「在你看見這些歌手演出時,有否想到過往曾跟你合作的陳百強、黃家駒、葉蒨文、林子祥等歌手?他們曾經付出了不少汗水,和你一起為香港的樂壇發光發量!現在你真的忍心孤負他們的努力?!」Paco,請尊重你的朋友,請尊重你的職業!
看見同行唱歌走音,歌手是否知道你們的形像同被拖低,你們有權憤惱,你們應當憤惱!不要再說給他們機會的言論。這等說話只代表你們無知,不是大方,而是偽善。這些樂壇毒瘤在破壞你們的專業。請發聲, 請悍衛自己的職業。
唱片銷量持續下降,不能全歸咎非法下載,其實唱片業的從業員推波助瀾,不停把自己推向懸涯。
作為一個以廣東流行音樂為精神食量的樂迷,我只有憤惱和心痛。

Thursday, March 26, 2009

Colour

跟朋友吃飯,原來她的弟弟因青光眼,早兩年視力不再,廿多歲成為瞎子。
從此,人生由色彩斑斕變成刷漆黑一片。
友人說:「也總算看見廿多年這個世界。」
我說:「擁有過才失去,豈不是更凄涼嗎?!」

哪個小朋友,不喜歡看電視?
不一定喜歡電視螢幕上的節目;我們就是喜歡看有顏色的,會走動的。

突然想起Sony Bravia電視一系列以Colour作主題,於不同城市拍攝的TVC。
感激讓我還有看見顏色的能力。

埃及金字塔的線轆:


印度孟買的骨牌:


三藩市的bouncy balls:


格拉斯哥的paint:


紐約的playdoh rabbits:

不是CG,是真泥膠喔!

強烈推介你看完它們的Making of;看過,你會問:我還有Passion嗎?

Wednesday, March 25, 2009

On the top of your lap

外出晚飯,看見外甥在走動,一抱而起,把他放在大腿上。

擠迫的車廂內,不介意媽媽暫時坐在大腿上。

明明還鬆動的沙發,寧願讓情人黏在大腿上,抱著一起看電視。


坐過大腿上的,都是你親愛的。


今晚坐在廁上解決,趟在床上發呆,靠在沙發上看戲,也有她於大腿上。

她不會忘記,只會緊緊牢記我的所有:行程日誌......戶口密碼......朋友的聯絡生日......觸動我的情歌......甚至一些我已遺忘的過去......


There is always a reason for why she is called such.


My laptop.


My Macbook.


Tuesday, March 24, 2009

《琪》在兩年起躲四年紅

先旨聲明:

  1. 以下所提及的歌手們,每一個,我也有買過他/她的唱片,而且數目不少
  2. 請不要以fans角度看此文
  3. 如是必要,你不歡,我也沒辦法


謝安琪新歌派台,先有《祝英台》,再接《年度之歌》,朋友紛紛懷疑我是否有佣分,又或我是否跟環球903合力做紅謝安琪。無論是前者或後者,我也想答:「是」,可惜實情是:我沒有水分,更未有此影響力。唯必須承認,看到「謝安琪 作品」,我會留心細味。我想這代表:我會繼續推介這個過去一年自己熱播的歌手。


在討論區看見一個帖子,內容主要談論謝安琪有否成為天后如王菲的實力。實力與成就不成對比,所以,一時間,未能釋出答案;反而,我想起一個放於心裏多年的現象(我有考慮將這現象稱為定律,不過至今,還未做得來一個科學化的分析)。


我稱這現象為:「兩年起躲,四年紅」。


「兩年起躲,四年紅」是成為天王天后的必然性。


讓我們先界定什麼是「天王天后」;他們包括:黎明張學友劉德華郭富城王菲林憶蓮鄭秀文梅艷芳譚詠麟張國榮


暫且不計陳奕迅容祖兒陳慧琳楊千嬅,因為他們仍算活躍。但我想閱覽過這些名字後,你會明白,我所指的是什麼級數的歌手;簡單點說:儘管他們闊別數載,還是有一定叫座力,至少還可在紅館做過五六場。


再舉一些熟悉的名字:許志安蘇永康盧巧音梁漢文,他們不如前者們相等同;但他們的共通點是各自也曾叱吒了一個年頭或以上。


「兩年起躲,四年紅」這論點是說:如果一位歌手要成為天王天后級,他/她必須於出道兩年內被人注視,然後於四年內登上當代的一線。


許志安的首張大碟於1988年推出,直到1997年轉會正東才躍登一線。雖說期間有令人驚喜的《翻騰》和《喜歡你是你》,但這倆的出現已超越了兩年的「起躲期」;到1996年的《男人最痛》面世,亦已超越四年限期,縱使許志安日後在99至04年間成為「一哥」,也未能承接盛世,至少到今日計數。


蘇永康的《越吻越傷心》於1998橫掃整個樂壇,贏盡各大頒獎禮的Number One Song,唯獨飲恨於新城的年度歌曲給《我這樣愛你》(原因簡單不過:《我這樣愛你》是當年和記的廣告歌,和記新城的老闆同是李先生)。那年,蘇永康的風頭一時無倆。但是認真回想,蘇永康縱使於1989年第一次發片後,差不多每年保持產量,但作品絕多「叫好不叫大座」; 或許90年代真是「四大天王」的天下,其餘的難免比下去。兩年起袋期,和四年走紅期,蘇永康也錯過;儘管1998年他真的很紅很紅!


說實,盧巧音的案例,比較吊跪,但也須一提;跟《越吻越傷心》相似,2002年的《好心分手》一支獨秀。就算不以頒獎台上論成敗,單看那期有多少歌手翻唱,便心裡有數。1998年推出收錄了《垃圾》的處女專輯,憑感覺,她總算是「人氣保持者」。在剛好的「四年走紅」期內推出《好心分手》,盧巧音尚算攀到一線。檀花一現的原因是公司Sony Music在港的沒落、是四年期剛好已過、是何韻詩的冒起、還是現在太早下定論呢?


梁漢文這麼多年來的唱片,總能凝做出樂迷的購買慾;或許又是「四大天王」的鋒芒之過,任何男歌手最多也只能成為二線。兩年起躲的期閒,梁漢文也勉強達標,唯獨「四年紅」的條件,他未有做到。03年憑回歸的《十號》專輯重振雄風,可惜距離1990推出的首張大碟起,已過了十三年。


回顧這些個案,再想想那些早前被認定為天王天后的歌手們,他們也能合乎「兩年起躲,四年紅」的條件。當然,什麼是「起躲」、什麼是「紅」是很主觀的判斷,在沒有唱片銷量等客觀數字,「兩年起躲,四年紅」的說法不可能成為定律。但我們還可依這個作為推敲的基礎。


回說謝安琪,首張大碟於05年面世,兩年後憑《鍾無艷》成功打動之前未被《姿色份子》或《愁人節》感染的樂迷,其後的《囍帖街》大家還記憶猶新吧。按走勢,謝安琪明顯合乎「兩年起躲,四年紅」的標準。


話須如此,還要看緣份,譬如:執筆之時正在響起的新大碟《Yelling》比《Binary》遜色;容祖兒今年的成績和楊千嬅的感情。不過,演唱會有抵抗唱片跌watt的威力; 而容楊兩人也似乎進入平台期。所以,我推斷謝安琪流年好過,有名留青史的可能。


好了,有了這推敲的方法,大家不妨來幫手驗証。

Monday, March 23, 2009

早安,晨之美

餐廳的早餐,一般到朝早11點、11點半就休息早唞。而我亦知道:早餐即係常餐即係同特餐一樣同快餐咁上下即係午餐同晚餐一樣咪即係早餐...
但是起身後的第一餐,不論什麼時侯,還是想吃早餐;所以,很喜歡「24 Hours Breakfast」的「鬼佬嘢」。

星期天,午後起床,五點多,吃了一個滿足的Full Breakfast。

早晨(無論幾點),安之美。

對呀,對呀,其實人生是很容易得到快樂。

Saturday, March 21, 2009

食態

坊間大量飲食節目,導致近幾年遍地神佛,呢個話「食神」,嗰個又話「食家」;求期出街食多幾餐飯,就話自己識飲識食。
如果真的出街食得多便是飲食專家,大抵我由16歲開始已經達標;因為那時開始獨居,有四五個年頭,不是「要有」,而係個「雪櫃『只得』可樂」。
關於食,我信:
  • 成世人,你只會食死十來廿間餐廳。而我很早已經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我真的喜歡「是但」; 只要食物不至到難食,或地方不達到「噏𢱕」便可以。
  • 食物是藝術,藝術是主觀,你喜歡到極點,不代表我也會愛到底。
  • 夠新鮮,夠鑊氣,就夠好味;現在的所畏「好味」,均在賣「相」,不是賣「氣」; 氣是內在。
有一間食肆,倒是自己喜歡的。食物有幾好,不需用到我把口講,用你自己的一張咀試試吧。關如味道:我知道,由七八年前開始,每一次光顧,當同一樓層的只得小貓三四隻,它卻是座無虛設。
好味,在乎老闆,在乎廚師,在乎他們的態度,看看這些餐牌上的「推介」:

「對不起!本餐館繼續不賣米粉給乾炒牛河,請不要再問!」

「對不起!今年沒有二十鍋及火鍋...再暫停一年!要吃自選火鍋請到火鍋專門店。謝謝!」

「顧客訂座務請於每天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半來電,請不要在六時後...因為可能沒有伙記有空接電話,如有不便也沒有辦法,對不起!」

三款個人推介,在加一個溫馨提示:如想食得更投入,請跟相熟親友到訪,最好還是大家都飲得兩杯。在此食飯不能拘謹,否則失真。看看以下這些真本性:

他們come out了。

他們認真了。

差點忘記,這是北角街市的「東寶」。

Friday, March 20, 2009

朋友

朋友,在生命旅程不斷累積。

相熟過的,現在各有生活。

有時,多希望仍然朝夕相見。


應該,慶幸朋友各自有路走。

不常見,偶爾再聚。

會發現,話題不停留於是非閒語。

話題,已是彼此的生活與未來。


有一天,當你發現這想法。

你會感激自己真的付出過,

然後感謝他們領略到。


Thursday, March 19, 2009

人在床上,身不由己

凌晨三時多,還在睡房浮遊,從雪櫃拿來一支益力多;一時手癢,在 Facebook 的 status 上留痕。

一夜之間,換來各方好友積極回應;有人更擔心自己的健康狀態,實在受寵若驚。

午夜想睡未能睡,不是一夕之事,唏噓回應:「人在床上,身不由己」

我們也曾趟在睡床,面對睡魔,不戰而勝。時而展轉反側,時而望天打卦;拿來laptop上上網,又或亮著床頭燈看看書。這時,幹什麼,也非情願,只是意願。

情況跟白天工作一樣;有多少人能擁有自己渴望的事業,做自己喜歡的工作?!畢竟,工作是工作,工作不是玩。唯一可做的,就是令自己開心工作,就算開心不來,至少也不能討厭。

在白天這個江湖生活,不能盡如己意;趁還有能力選擇黑夜這個的時候,應當鍥而不捨。一世流流長,在這黑夜的江湖上打滾,必定要揀個好的,很好的。

我決定禮拜尾去買新床褥。


邊個話派錢,市民淨係儲起唔用,頂多買啲必買嘅日常用品?如果政府聽日就還我一萬元,我可以即刻「一Q清袋」,仲要補多四千幾!

派錢冇用?!定係議員冇腦?

Wednesday, March 18, 2009

それでも ボクは やってない

原本寫好了一篇,還是保留,因為真的很想話你知我剛看過《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This is real good and true. Trust me: I have been there.


很想將它送給我所認識的每一位「維護」公義的人。

Tuesday, March 17, 2009

Appreciation

想不到有哪個中文詞語更為貼切,所以選擇了「Appreciation」作此文的標題。《Yahoo!字典》內的其中兩個釋義是「感謝」和「欣賞」。


感謝所有看完故事,留言支持或關心的朋友,縱使有很多是素未謀面的。這些信任不能用錢買,純粹出於一份莫名的直覺,很神奇。


欣賞那些於《毓民討論區》參與討論的網友(是的,我有追看 =p);絕大部份都是高質素的。你們抽絲剝繭式的探究及分析,令我咋舌。其中有一個,相片連文章,不全中也有七八成。


昨天重看了《PTU》。另,本想到銅鑼灣HMV買《儘管如此,我沒有做》,可惜缺貨。

Sunday, March 15, 2009

自私的事實(最終回)

2009年2月25日 晴

東區裁判法院十二號庭內的掛鐘正指著2時35分。各人已就位,等待庭警叫「court」。過了十分鐘,法官還沒有出來。林雨陽有點著急,急得有點再上洗手間的衝動。奈何不知法官何時現身,唯有打消念頭。

2:42分。

2:49分。

2:52分。

法官專用的木門終於在2:56分傳來一下敲門聲,庭警站起叫:「court」,眾人隨即站立。法官從木門出來,施施然步向中間的坐椅前坐下。

眾人隨著法官坐下,剩下穿著畢挺西裝的林雨陽,畢挺的站在被告人的座位前,盡量將開耳朵,一字一句聽到入心。

沒有閒話,法官立即宣讀判詞。她用了開首的數分鐘簡結案情,然後宣判內容:

「……辯方律師曾經質疑警員PCxxx04沒有在開首時說明向被告人查身份證…..沒有說明証物袋……本人相信警員只是一時錯漏,不存在隱瞞……而警車由那放下警員展開巡羅,亦與案件無關……本人看不出警員有說謊的必要……」

林雨陽開始懷疑自己的聽力。

「…….至於第二名警員,8xx……雖然證物的位置有出入……本人覺得只屬微不足道……而裝備袋的擺放,亦合情理……警員的口供誠實可靠…..」

林雨陽此時真的緊張起來。望望公眾席上的爸爸媽媽,開始擔心他們的情緒。

「……相反,被告人有擁有那麼高學識,沒可能就警員搶去電話時,沒作投訴……被告的口控亦不可信……」

聽到這林雨陽有點著急,難度法官真的隻字不提,司機沒有看著8xx檢取証物,PCxxx04那荒謬的「重演」?!

看見林爸爸於公眾席上盡露失望之情,林雨陽不懂得做什麼表情。他最怕看見爸爸皺起的瞼口,唯有面對前方,繼續聆聽,迎接自己的命運。

「……本案的證物被錯弄……知道各証人所指的證物四實為證物一,基於辯方舉証時發生技術性錯誤,未能有效舉證,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本席現在宣判:被告無罪釋放,發還保釋金。」

「甚麼?這是什麼?」林雨陽這時一瞼疑惑,一分鐘前還想著未來的轉變,現在卻像走過時空隧道,過去五個多月的經歷,突然,消失於一刻,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所有事情還回到原點。林雨陽的腦裡一片空白。

一閃,終於定下神來,醒覺自己原來贏了官司。腳步慢慢帶領林雨陽走到公眾席,林爸爸沒有動情的舉動,只伸出右手,等待兒子的右手握緊時說聲「恭喜」。就是女士比較感情豐富,站在林爸爸旁林媽媽此時已雙眼通紅。林雨陽知道那些是感動的眼淚。

當面感謝過蔡狀謝大狀後,林雨陽最後面對的就是自己。

官司是贏了,正如謝大狀所說,險勝也是勝,高興吧;可是林雨陽沒有半點笑容,他,真的耿耿於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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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讓人心情覆習的結果。法庭裁定「無罪釋放」,還林雨陽清白,他日仍然有做上市公司主席的可能。他不需承受社會的歧視。但若果有人細閱法庭的判詞,林雨陽卻會被認定曾經犯罪。

社會相信和尊重的法庭,真是公義的化身嗎?

林雨陽想不通;縱使他有不在乎別人眼光的能力。

法庭判決林雨陽「管有危險藥品」的罪名是否成立,不是關鍵,因為在他心目中,這定案遠遠不及身邊的親人朋友,對自己品格所投的信任票重要。信任,不在於有否藏毒,而是他們對林雨陽的說話。 他會記著哪個義無反顧地信任,哪個曾經動搖。

林雨陽想起余小姐說的一句話:「Everyone is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原來在他們眼中,信任不建築於彼此擁有的共同信念和並肩而戰的經歷。

面對口說為公義拼搏,但只會麻木相信法律的人,林雨陽最終選擇退身,走自己的路。

在此事件之前,林雨陽最近乎接觸到法庭審訊,是07年尾、08年頭冬天的一役。那年,因為他嘗試查探民建聯有否涉及非道德的選舉行為,而被對方襲擊;手部被抓傷的痕跡,至今仍隱約可見。前後,共錄取了十小時的口供。時間是付出了,可是動手者最後仍逃之夭夭。自此,林雨陽肯定:「是否罪成不代表是否有做」。法庭只在乎證據,不在乎事實。

世間上,不存在「事實」這回事,每人自有一套。心目中選擇自己相信的,不一定跟別人共享。

******

雨陽,恭喜。」律師老友致電祝賀。

「多謝。」林雨陽淡淡地說。

「為什麼這樣失落?贏官司也這樣?!」

「我不喜歡這樣的判詞。」

「傻仔,法官當然這樣判決啦。若然她說警察說謊,後果會很複習;有幾多新進的裁判官能承受壓力?!現在你不是無罪了嗎?!」

Saturday, March 14, 2009

自私的事實(九)

上午的審訊結束,林雨陽一干人一步出法庭,林哥哥便說:「雨陽,放心,沒事的。你剛才有否留意PCxxx04『重演』你掉試管時的動作?」

「當然有。」然後林雨陽立刻轉問謝大狀:「你看到嗎?」

「有呀。他將左手伸入左邊褲袋,很快的抽出,然後輕輕向後掉嘛!」

「離譜!之前說用右腳踏碎,現在卻將那東西向後掉,那豈不是右腳需要向後踏?!還要知道警員站在正後方,誰會那麼傻?!」 蔡狀又氣憤又恥笑地說。

林雨陽急著問:「那為什麼我們剛才不立刻指出。」

蔡狀解釋說:「因為PCxxx04做這動作,是在控方律師補問的時候。程序不容許我們再問。」

整個上午只傳召了一名警員,林雨陽有數,自己應該不需要在下午作供,心情亦放輕鬆。縱使如此,他的午餐只簡單渴了一碗西湯。

******

下午審訊開始,便裝8xx是第一位證人。今天他穿上警察制服。

「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主控說。

法官點頭微笑後,向謝大狀示意可以開始盤問。

「多謝法官大人。」謝大狀站起說:「警員,你在主控沒有訊問的情況下,主動說出你上車後,整理的就是證物袋,讓即將上車的被告不致被絆倒。我的問題是:為什麼在口供紙上你完全沒有提及證物袋,但時隔數個月後,你又會那麼肯定的呢?」

「或許我是寫漏了。」

「證物袋放些什麼呢?」

「一些執勤用的物件,譬如『豬咀』等。」

林雨陽不禁咒罵:「你不就是豬咀嗎?!無端端放個豬咀在車廂, 莫非麻原彰晃復活來港放毒氣嗎?」

「你看看這張警車的草圖。」 謝大狀邊遞草圖給便裝8xx邊問:「這圖是你繪畫的吧?!」

便裝8xx看過後回答:「是。」

「草圖上,我們清楚看見警車的佈局,後面的空間,清楚標明『裝備』這兩個字。我敢說,那就是擺放裝備的位置。警員,為什麼你所說的裝備袋不是放在這位置呢?」謝大狀的語氣越見強硬。

「嗯,因為當時我畫這圖時沒想過給別人,只是讓自己看,所以沒有清楚地表達。」便裝8xx慢慢地答。

謝大狀帶點不耐煩的語氣道:「你不是在講笑吧?草圖上有你的簽名,如不是繪畫給比人,幹什麼要簽名?」

便裝8xx支吾以對,就連法官也將僔前的身體,向後傾,讓整個背脊躺在椅背上。

「警員,那你在整理裝備袋前,它放於那個位置?」

「後排右邊第二個座位上。」

謝大狀認為沒有就這點再追問的必要,因為便裝8xx和PCxxx04所說的位置有明顯分別。轉而,他選擇發問有關處理證物的問題。

「現在你看到兩件証物;分別是一袋裝有一支已破爛,狀似試管的物體。另一袋是裝有一些已破爛的玻璃碎片。是你檢取的嗎?」

「是。」便裝8xx罕有地爽快回答。

謝大狀接著問:「跟據紀錄,你是先將一袋交給當晚的當值警官,然後差不多十分鐘後,你再交另一袋。為什麼要分開呢?」

「沒有特別的。處理一袋再一袋嘛。」

「當時有沒有人協助你檢取証物?」

「有,司機。」

「他怎樣協助呢?」

「他給我著燈等。」

「嗯。」謝大狀再轉題目,問:「你是在車廂內,那個位置檢取證物的呢?」

「後排右邊數起,第一和第二座位中間。」

謝大狀帶點困惑地道:「你想清楚?」

「沒錯。」

「不如你再看看由你親手繪畫的草圖吧。我想那三角形的記號,就是你記下證物的位置。」謝大狀看著草圖,記號明顯是在第一座位前,他不明白便裝8xx怎能淡然地說在第一和第二座位之間。他唯一想到的原因是,當天早上PCxxx04作供時,曾表明證物是在第二座位前發現。現在,便裝8xx明顯偏差的說法是為了吻合PCxxx04的証供。

兜兜轉轉,來來回回,用了差不多一小時的時間在這問題上。當謝大狀發問完畢後,法官也禁不住親口向便裝8xx發問。

法官拿著一張由便裝8xx拍下的照片,內容是那些破爛玻璃被撿取前的位置。法官問:「警員,你可不可告訴我,在這將相片內,破爛玻璃是在車廂內的什麼位置?」

「就是第一和第二座位之間前的地上。」

任人怎看,破爛玻璃處於的位置,就是近趟門口的邊。

兩個人的口供及圖片,證物合共出現三個不同的位置。事情發展到這裡,林雨陽已想著:事後應該怎樣『回敬』這些所謂警務人員呢?

距離下午五時還有大概45分鐘,辯方決定傳召多一位証人 -- 司機。

盤問司機的時間,只需十來分鐘。

「於警局的停車場中,你有沒有協坐便裝8xx撿取證物?」

「沒有。」

第一天的審訊結束。

******

2009年1月30日 多雲

第二朝早上,林雨陽林爸爸的車前往東區裁判法院。今天是他作供的日子,雖然不甚擔心,但還是有一點忐忑。心情就像前往考試前,緊張自己的表現。

蔡狀,是不是今天在我作供完畢,法官便可裁決呢?」

「應該今天內完事了,案件很簡單。」

林雨陽舒了一口氣。繞釀了近五個月的事情,終於到達完結的一天。

蔡狀補充:「如果今天沒有裁決,反而更好。」

「為什麼?」

「因為裁決的需時越長,代表案件越多疑點,疑點若多,怎能判你有罪?!」

林雨陽又上一課。

******

主控官是一名個子不高的女仕。林雨陽不懂化,但還能看出主控的化技巧很遜。一身黑色套裝給人成熟的感覺。感覺歸感覺,任何人還能輕易猜出她不過廿多歲。

看過前一天主控女仕的表現,林雨陽一點膽怯也沒有; 反而希望盡快開始;快開快完。

真的很快,不出45分鐘,林雨陽便完成作供。在盤問過程中,相方曾經周旋於兩小點子。林雨陽指控PCxxx04於返回警局的車途中,被搶去電話,但沒有作出即時反對。主控認為這舉動明顯有違林雨陽的見識和脾性。

另外,主控質疑林雨陽曾說「支唔係我,你唔好屈我」。這說話顯示他了解車廂內的碎片原是支狀物體。而林雨陽重申他說的是「啲嘢」而不是「支」。

林雨陽作供完畢,返回被告的座位。法官亦表示雙方可作結案陳詞。主控沒有陳詞,而謝大狀亦已他過去一日多的語調,完成發言。此時,林雨陽的人像輕了,因為能辦的已經辦妥,事情終於來到尾聲,現可一心等待法官知會各人於同日午後折返聽取判決。

法官翻翻文件,沉默一會,開口說:「主控,我想問問有關證物的事宜。」

「曾被化驗的,是證物一還是證物四?」

「應是證物一。」

在整個審訊中,除了在自己作供時曾離開座位,轉到證人座位外,林雨陽全程置身於律師席的背後,他沒辦法了解證物一和證物四所指的是什麼。他只大概知道法官所說的就是破爛的玻璃碎片,和相對完整的試管狀物體。

在法官再三向主控了解的過程,林雨陽終於明白,證物一和證物四的編碼,在整個審訊過程被弄錯。曾經被送到政府化驗所化驗,「相對完整的試管狀物體」被編為證物四,但當各証人在作供時拿著「相對完整的試管狀物體」卻被誤作為證物一。但在法庭的文件紀錄中,證物一就是沒有被化驗的玻璃碎片。


謝大狀,下個月的廿五號可以嗎?」法官問。

「可以。」

「現在將案見押後至二月廿五日,下午兩時半於本法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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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在法院門外,等待需簽署保釋文件的林雨陽一起離開。林雨陽步出法庭時,看見眾人和自己一樣,面露喜悅的神情。

「蔡律師比較樂觀,他說沒問題了,但我還是保守一點。」謝大狀面上也隱隱露出笑意。

「不可能輸的。就算真的輸了,我們必定可以上訴。」蔡狀帶點激動地說。「哪主控怎樣能成為主控?讓我告訴你,她連put case也沒有,這案件跟本不成case。」

「什麼是put case?」林雨陽問。

「Put case即是她連假定你有犯案的說話也沒說。」蔡狀解釋。「她在盤問被告的時候需大概說:『林雨陽,你在2008年8月3日,觸犯法例,管有危險葯物』。」

眾人真的有點驚奇。謝大狀在一旁,抽著煙,冷笑。

蔡狀還喋喋不休:「都說過現在這些新人不行,這個行業真的青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