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2, 2009

自私的事實(七)

深夜回家,林雨陽還為自己的發現振奮時,突然想到:「慣常使用的衝鋒車會不會不止一型號呢?」於是,他便上網搜索資料。果然,衝鋒車總共分三款:舊款的Ford製和另外兩款由Mercedes-Benz製的。林雨陽可以肯定那晚的那輛並不是新車,所以,只剩下舊款的Ford和Mercedes-Benz。

林雨陽為立刻確定衝鋒車的型號而苦無頭緒之際,決定不如碰碰運氣,索性把從口供紙上得知的警車車牌來一次「Google Search」。在輸入欄上,小心地打上「A」「M」「8」「2」「x」「x」,看見數條看似相關的連結,便點擊看看。不知是否正如蔡狀所言,自己真的走運,林雨陽竟然在某一介紹警車的網頁中,看見一輛掛上「AM82xx」車牌的警車,型號為Sprinter 314。再和早前拍下的對相比,林雨陽終可確定。

第二朝,林雨陽的手提一早響起,睡眼看見電話是從蔡狀事務所打來,便強裝精神地應接,和蔡狀秘書約好時間,下午到事務所商談。

蔡狀見面,慣常在下午三時後。早上,林雨陽未醒,轉數較慢。下午,待蔡狀午飯回來,相方的效率也較快。

蔡狀隨即入題:「之前,問警方加索的文件已收到。因為,軍裝警員當時用隨身的手提電話直接聯絡司機,所以沒有call台的對話紀錄;不過,我們仍得到有關該輛衝鋒車的『流水簿』。

有一點很奇怪的是,『流水簿』理應仔細紀錄當天衝鋒車的一切活動,但上面沒有關於此案的事宜。」

「這樣也成事?!」林雨陽想著原來事情可以這麼兒戲。一些旁人認為無關痛癢的小事,可能關係到一個人將來的命途。執法機構如是,司法機構如是。

續說:「昨晚我拍到一張相片,如果跟據PCxxx04的描述,他不可能看見我左手的動作。」林雨陽邊指著相片內的位置,邊向蔡狀講解。

蔡狀笑了。「這張相片很好。比你爸爸之前拍的還要清晰。

不過,我們還得跟謝大狀商量,讓他決定什麼可用,什麼免去。」

在選擇大律師的過程,林雨陽聽過很多意見:找個擅長盤問「流氓警察」的、找個和法官來自同一事務所的、找個說中文的、找個說英文的、找個合乎自己五行的、找個近期經常勝出的。很多選擇,林雨陽也不確定最後找來謝大狀的原因;在決定的過程,他經常想起一句:萬事皆因緣,很多事根本身不由己。既然,安排了是謝大狀,便得相信他。用人不疑,疑人勿用嘛。

為了有兩手準備,林雨陽還未正式與謝大狀會面前,已想好可以以朋友電影公司的名義,向一間專門付責警察道具,名為「新一代」的公司,租借一部警車,作實物參巧。可惜,「新一代」存有Ford製的型號,沒有涉案的那款。甚至連灣仔春園街的玩具店,也只是售賣由Cobra廠製的Ford模型。屢尋不果,林雨陽唯有放棄,只靠相片說明。

******

蔡狀林雨陽坐在接待處旁的座位,等待仍然忙著的謝大狀。不久,接待處的小姐著蔡狀先行入內,剩下林雨陽獨自在外等候。他們究竟說了什麼,林雨陽從沒深究,或許是收費、又或許是討論自己是否真的無辜。

等了約十分鐘,一名穿深灰色、直條西裝的男子從辦工室迎面走近。林雨陽望著眼前的他,心想他不會是謝大狀吧;因為他的年紀比自己還輕,大概廿五六歲。

男子說:「你好,麻煩請跟我來。」

「勞煩了。」

進入辦工室後,經謝大狀介紹後,得知西裝男子是他的學徒布萊頓林雨陽仍然覺得男子很面善,是否朋友的朋友。想了又想,終於記起自己曾在雜誌看過他的照片,布萊頓是城中粉紅富豪的公子,正跟謝大狀實習。

林雨陽較早之前已寫好一份事發經過讓謝大狀預先閱讀,所以會面的時間內,花在討論案情的篇幅不多,不過謝大狀還希望與我核對一次所有情節。

林雨陽問:「之後,回警局的情況,要不要說。」

「好的。」

林雨陽開始憶述離開現場後所發生的一切。

******

「回警局的車程中,我坐在第三排,最左的一邊,PCxxx04坐在我的右邊。便裝8xx坐在中排的左邊位,倒轉身,目不轉睛地看著我。而沙展則坐在司機旁的位置。

3 comments:

Kameyou said...

Rainsun, 請問已經判了案未? 確定無罪未?
定係現在進行中?

rainsun said...

to Kameyou: 案件已完結了。故事亦差不多到尾。精彩了吧?!

Kameyou said...

嚇死人咩!!!
我睇完喇.
不過換著我係你, 我一樣會咁唔開心.
個法官完全唔信自己.
贏只係疑點利益歸被告.
即係話如果警方無在程序上出錯, 你就一定係被判有罪.
咁實在太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