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7, 2009

自私的事實(三)

由開庭前已坐在庭外的PCxxx04從走廊緩緩步入法庭。庭警示意他走向證人作供的座位,即法官的右前方,控辯相方律師的左前方。

座在謝大狀身後的林雨陽目不轉移地看著他。約五呎九吋高的PCxxx04,短頭髮,皮膚黑黑,樣子沒什麼特別,唯一較林雨陽深刻印象的是他那較凸的眉與權骨。倒是林雨陽兄、嫂的形容最貼切:「座在走廊那群人中,最樣衰的那個嘛。如果他不是穿上警察製服,你說他是賊人,我定當相信。」

PCxxx04是好是壞,林雨陽並不關心。望著那個當差超過十年、令他從此絕不相信香港警察的警員,林雨陽沒什麼怒火,不知怎的,還泛起一陣可憐的情感。一些人為了建立自己的能力與威信,靠不著自己的實力,只好隉造事實,謊話接謊話。很可悲。

沒有宗教信仰的PCxxx04宣誓後,便坐下。主控隨即向他發問。聽著PCxxx04開始講述他的故事時,林雨陽亦同時回想去年夏天的一個星期日晚所發生的事情。

******

「Here you go. Good night.」站著櫃檯後的接待員,遞過會員卡給林雨陽後說。

「Thank you.」

接過check-in時留於櫃檯的會員卡後,林雨陽隨即把它放入褲袋。

一步出位於些利街的Pure Fitness,熱氣立即湧來。雖說是接近十時的夜晚,但畢竟正直炎夏;夏天的香港,加上高樓大廈處處皆是的中環林雨陽倒慶幸那天自己只穿上一件背心和一條短褲,踏著一對Nike運動鞋,沒攜任何袋子,兩手空空,轉左離開,往荷里活道方向走去。

大約一小時前,林雨陽由寓所駕車出發,一如往常,把車子停在荷里活道伊利近街的7-Eleven門外,然後步行分多兩分鐘,到那他過往四年出入接近四百次的 Fitness Centre。

那晚他做過運動,汗水和壓力排出體外後,身體和心情也活像輕了;沿著剛才走來的路線,折返原地取車回家。心想著,那間沒有他最愛的可樂思樂冰售賣的「7仔」,還有檸檬味的Gatorade,可作補嘗及補充。

還在些利街行走的林雨陽,忽然想起自己並未吃晚飯,亦不妨找個朋友作伴。和自己一樣食無定時,沒人需陪,身只由己的人選,林雨陽第一個想起好友馬克。事不疑遲,趁還未取車前,立刻致電,免了路短話長,取車後還在商量,不能立刻起程的可能。

嘟…嘟…卡…

「在哪?」

「阿一處。上來吧,很多人在此。我們一伙人剛在家弄飯。」

「上來呀…」林雨陽明顯還未決定。

「快點吧。還有些豬…」

「喂,喂。」

電話斷了線。

林雨陽只好在撥電回覆。還未來得及按完八個鍵,Iphone嚮起。來電顯示馬克的號碼,隨即按那綠色的「Accept」鍵。

「 喂,喂。」

怎麼的還是沒有回應。右手拿著電話的林雨陽,將Iphone從右邊耳朵拿到面前。一看,發覺電話從未接通。原本,心情輕鬆的他又被那些斷斷續續的對話激起xxx的心;不耐煩的他於是再撥。電話另一方又再傳來馬克的聲音,

問:「幹什麼?」

答:「我怎知道?!你那處有誰在呢?」

馬克開始數著名字。逐一聽著,林雨陽慢慢放心,因為那些朋友總算熟絡;如要他面對一群不相熟的人,林雨陽定必選擇回家。當他正想開口說「OK,現在來。」之際,突然有人再他的右後方,拍他的膊頭。林雨陽隨即回頭一看,發覺是一位約五呎九吋高的軍裝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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