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0, 2009

自私的事實(五)

荷里活道稱不上熙來攘往,晚上時份,那些在42到46號的店舖亦已經關門,所以不很光猛。突然,林雨陽從自己的左後方,聽到一把聲音,他隨即轉頭向後望。原來不知在什麼時候,在林雨陽背後陰暗處,亦站著一名穿著一般上街服的男子。由於男子站在靠牆位置,林雨陽看不清他的樣貌,但還可意會他正向軍裝警員說話。

男子低聲問:「什麼事?」

警員一瞼不肖地回答:「查身份證;要求返警局去。」

男子作了一個錯諤的表情,沒有說話。同時,軍裝警員亦拿出自己的手提電話,吩呼電話裡的人,驅車到荷里活道約42號的街段。沙展像帶點挑戰的說氣問道:

「你剛才於電話中的對話說到『 又是那些』,是什麼意思呢?」

林雨陽爽快地回:「因為之前也曾試過查身份證,我要求返警局。」

沙展無語。

四個人在街上等候,沒有對話。低沉的氣氛,三對不友善的眼晴停留在林雨陽身上,他卻坦然自若,雙手緩緩下垂。站在他左旁的便裝警察提醒說:「不要把手放近褲袋;放於身前吧。」林雨陽不語,照做。

一輛平治製的警察衝烽車不消兩三分鐘便到達,右面車門剛好停在兩排圍欄中間的空位。四人慢慢面迎車身走去。

林雨陽的左邊,企著便裝警察,右邊是軍裝警員,而站在最右的沙展,在繞過車頭登上前排乘客座位之前,趟開警車車門。

咭~嚓~𠾐~~~~~~

車門打開......

******

PCxxx04、法官和控辯相方大狀各自收執一張衝烽車的平面圖。這份圖是便裝警員8xx於事發當晚,親手繪劃,上面清楚顯示車上的三排座倚,和於最後方放置裝備的空間。最前排有兩張座倚,分別購靠近左右兩旁;中排兩個座位,設車廂的中間位置;後排的四座位,由車身的左到右,剛好橫誇整個車廂。

「沙展吩符便裝警員8xx先上車整理,整理好,我便示意被告到車廂後排,最靠近另一面車身的座位坐下。」PCxxx04如是說。

「跟著呢?」主控追問。

「踏上車後,我看見被告左手伸入左面褲袋,然後手拿著一支類似試管的玻璃物,拋到地上,然後用右腳踏碎。」

如果這是一場戲,林雨陽知道自己應該立刻站起,然後憤慨地指著作供者,大聲疾呼:「法官大人,佢講大話!佢講大話!」唯此刻是最真實不過,一個真正發夢也想不到會降臨自己身上的遭遇。林雨陽不會按法庭戲的演法,他只默默地回想當時的情況。

****** 差不多同時間,站在林雨陽左邊的軍裝警員示意他走進車廂,便裝警員8xx由林雨陽的左邊,略過前面先行上車,而在他踏步上車之前,林雨陽還主動問他雙手應該怎樣放,便裝警員8xx輕聲回答道:「放在身前便可以。」

林雨陽隨即按吩附走進車廂。想不起是左還是右腳先起步,但當他全身進入車廂的短短一剎那,他澄明聽到幾聲玻璃與鋁製地板接觸的清脆聲音,從右邊腳下傳來,緊接便是「嚓」的一聲。

他意識到自己的右腳,踏碎了細小的玻璃物。

林雨陽為免節外生枝,沒有立刻低頭望;反正不出一步便到達座位,他選擇坐下來,才回望地上的東西。

林雨陽跟PCxxx04同一時間注視地上的東西,由於車上的燈光不足,林雨陽一刻間也看不清地上的什麼。PCxxx04用責備聲說:「這些是什麼?」

「我怎知。東西又不是我的。」

PCxxx04凝望多兩秒後,跟先後已坐下於第一和第二排座位的同袍說:「有情況。」

沙展和便裝8xx下車走到PCxxx04的身旁,其中一人用裝物袋手執地上已破爛的物體,然後三人私私細語。未幾, PCxxx04將那被拾起的東西放到我面前,問:「你掉了什麼東西在地上?」

明顯,這問題帶有指控性,林雨陽必須肯定地否認,說:「東西不是我的,你不要『屈』我。」

PCxxx04語帶諷刺地重覆「不要『屈』我」,又回頭跟同袍商量。座在車廂內的林雨陽心知不妙,提醒自己保持鎮定,既然「行得正企得正」,沒有擔心的必要。林雨陽還未來得及思前想後,PCxxx04已經兇神惡剎的走到他面前說:「現在拘捕你藏毒。」

3 comments:

Ed said...

唔係咁都得呀嘛?你快啲寫晒佢啦,好緊張呀。

Anonymous said...

林公子,你講到咁吊癮,借問聲個故事幾多集完?
Fai Kung

rainsun said...

to Fai kung:
故事有自己的生命,我也不知道理呢...我猜八至十回罷。
欲知後事如何,請繼續追看...he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