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D會製造新式選舉文化
現在,想為這句話作更新:
LSD製造新式表達文化
我在想,若夏韶聲不是在2009年,而是在2006年10月1日前,於民建聯的音樂會中演出,他會否仍被踩場。
2006 年10月1日前:
- 夏韶聲仍是少會演唱帶有政治背景歌曲的歌手
- 民建聯仍是親中政黨
- 黃毓民仍是夏韶聲的朋友
唯一分別是,社民連還未有成立。
社民連出現前的示威,非常公式,沒甚睇頭。稍有可看性的,只有四五行動那四五個人的激進。自從社民連的誕生,抗爭變得多樣化、系統化和娛樂化。
可是有些人 – 不化。
夏韶聲在民建聯的音樂會中被人踩場;踩場者的不滿,源於他們認為夏韶聲背棄民主,挾民主之意過橋呃本錢,為可惡的中共歌功頌德。
我不知以上的指控是否真確,就算是真 – 我是說就算 –那又如何?!難道經過鍾欣桐、劉德華等人的事件,你還相信藝人是聖人,他們不會說慌嗎?!相信一次是被騙者的不明,相信兩次是被騙者的不幸,相信三次就是被騙者的不智。
事實,以上的「罪名」我不懂「審判」。這些年來,我從沒有想過他的政治取向;看著CD收藏,屬於夏的專輯,沒有一張在購買時,我有想過他曾出席過「民主歌聲獻中華」。
聽歌買碟,就是喜歡他的音樂,僅此而已。
不過,我還是理解踩場者的心情;「發難」往往是源自發難者的不滿。不滿是情感,不是理性,不建基於學識,不是讀多點書便行。透過理性而進行的「發難」,需要高尚的智慧和堅定的自制。可憾是究竟有多少人明白呢?
但是,明白又不等於認同。就算你所進行的是理性化的發難,亦不代表別人認同你背後所持的理據,更未必認同你的方式。
明白或不明白,認同與不認同,表達過的人,總自問自己的行為「大條道理」,回家更可理直氣壯,高聲對著媽媽唱:媽媽我沒有做錯。
2 comments:
其實我開頭都覺得乜夏生咁呀,但見到你老友阿一都push Ava出去唱啦,都係搵餐飯食啫,又對社會冇影響,算啦,冇乜所謂。
同林公子想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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