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郭氏,先見螢光幕打出字句,嚷人不要到旺角。除大時大節外,政府極少呼籲市民不要到某地,記憶中,就只有世貿韓農示威那一次。心知火警嚴重,立刻轉到新聞台,一看心即下沉;兩個「我們的消防員」殉職。
打份工啫,為什麼要付上性命?!
今早,閱讀新聞,得悉原來兩名消防員是在捨己為人中,捨己為人。先是走入火場,再將自己的配備給予別人,而弄得自己一去不返。
心想:當他們決定將自己的氧氣罩給予別人那一刻,有否想過自己的後果呢?
我不確定。
再想:如果自己是他們一人,而又假設自己想到自己可能面對的結果,我想我不會將氧氣罩給予他人。
畢竟,要用自己的性命去換取素未謀面的人,我估沒什麼人做得到。所以,我大膽假設兩名消防員當時並沒有想那麼多。在危急一刻,只想做好自己的本份:消防員的責任便是拯救我們的性命財產。那份責任是入血入骨,這足夠令他們被稱為「英雄」。
在奧運的開幕禮上,看見過萬名演出者瞼上散發出一股傻勁,落力表演;我猜當時他們一心只為做好自己的工作,哪管是舉旗、飛天、耍太極、還是跳舞。
當然,在漫長排練的過程,演出者一定有想過為國家爭光,威一次比世人睇。但在實際在表演的一刻,每人都只顧拼命幹好自己的部份,其他的,跟本不管理,也管不來。那一刻,只為做好自己。
結果,那夜是一個完美的晚上。
我們沒能力預測結果,因為那是充斥著其他不明因素。我們只能把握「那一刻」,盡力做好自己的本份。
做好自己本份,先講其他啦。
為別人逢獻生命的消防員被稱為「英雄」,事實,我寧可世上沒有「英雄」。
在這一刻,還是要多謝「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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