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位仍然活躍的音樂人對話,難得他說近排很忙;這代表他依然有工開,樂壇繼續運作;為私為工,均為他高興。朋友正為一位新人做碟外,更準備重新披甲上陣,和舊拍檔重組,做一至兩張專輯。
我說:「到時你可以上來做宣傳喎。」
他回:「我自己梗係無所謂啦,不過嚟緊張碟係XX(某唱片公司)出,他們實唔制都得。」
「嗯,明晒!」
XX有一位高層已婚,他的太太是ZZ(某電台頻道)的話事人。
雖然我們沒可能知道他倆夫妻有怎麼樣的對話,但這瓜田李下的關係,無疑給人無限聯想。讓自己旗下的歌手到別的媒體宣傳,會否削弱ZZ的號召力?眼看artists到競爭對手處宣傳,會否不是味兒?
我沒有肯定的答案。我只知道ZZ真的很喜歡XX旗下的歌手。
2 comments:
ZZ = CR2
XX = UMG
舊拍檔重組 = (I believe) Swing / Snowman
Am I right?
to Andrew:
不能慮朋友,不能說。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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